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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顺医患纠纷需以“理”服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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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产妇在北医三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。亡故产妇杨女士所在单位发函称,希望医院对死者的离世原因做出公正、透明、翔实的调 查。医院则表示,初步判断猝死原因为主动脉夹层破裂,而杨女士去世后其家属数十人滞留产科病房,大声喧哗、打砸物品、追打医务人员。杨女士家属否认打砸医 院和天价索赔。

“生平最爱听的声音,就是婴儿出生后的第一声啼哭。”有“万婴之母”之誉的我国著名妇产科专家林巧稚曾如是说。短短一句话,或许道出了所有妇产科医患人员的心声。妊娠26周多的杨女士不幸离世,医护人员不愿意看到这一幕,家属自然更是难以接受,这是最正常的情感反应。

家属不认同结果,可寻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;不满意调解,可拿起法律武器。面对调解,院方有权利辩解;面对被诉,院方更有责任直陈事实。这是解决医患纠 纷的最好路径。最糟糕的方式,则是将法律抛在一边,互相指责,甚至使用暴力。在“医闹”已入刑的情况下,如果维权手段过激,恐怕难逃法律规制;而根据侵权 责任法等法律,若属医方有过错,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杨女士究竟死于何因,尚需调查;杨女士家属究竟有无打砸医院,同样需要调查。而 在这关口,死者所在单位、医院、医师协会三方各自发出声明,一时被人称为“某某院大战某某医院”,也属于过度解读。法治时代,无非讲究一个“理”字。这个 理,既是道理,也是法理。理直才能气壮,而不是比谁嗓门大。一起医疗纠纷,演变成围观者众的舆情事件,恐怕也非各方所愿。

多年来医患关 系紧张,甚至催生了频繁出现的专业“医闹”,不仅让医护人员惶恐,也给很多患者带来不安。曾有医生感叹,不怕你告、就怕你闹,不怕流泪、就怕流血。化解医 患矛盾,已到了必须重装“操作系统”的时候了——不再是小修小补,安装“杀毒软件”,而应该重建医患伦理,重构调解规则。

当前,处理医 患纠纷,既不缺调解机制,也不缺诉讼手段。但是,对于少部分患者来说,由于信息不对称,以及专业医疗知识匮乏,导致他们不确定调解机构能否保持公正,也不 确定司法机关能否主持正义,于是不相信规则,也不相信法律。如何确保规则透明,如何力求信息对称,如何使法治的公正运送到世人心中,亟待破解。规则有公信 力,法治有生命力,暴力“源代码”就失去意义,“大闹大解决,小闹小解决,不闹不解决”的固化思维就失去滋生空间。

更应看到,司法救济 毕竟是最后的手段,而且事实上也不能“包治百病”。化解医患纠纷,更需重在防范。这既需要患者意识到,现代医术再发达,也有无能为力之时;也需要医者有严 谨态度,有慈悲情怀,医生给病人开出的第一张药方,应是关爱。正如“现代医学之父”威廉·奥斯勒所说,我们面对的不是机械也不是冰冷的石材,而是一个个热 血沸腾的生命,要求我们不仅是用头脑去思考该怎么治疗,还应该用心去感受、去帮助、去安慰。

医护人员和患者是不折不扣的命运共同体。在 医疗水平贫瘠、医疗资源匮乏的年代,医患同舟共济,共驱病魔;如今,医疗卫生条件已经大为改观,医患可说是同乘“豪华游轮”,更应齐心协力,毕竟病魔才是 共同的敌人。你若深信不疑,我必全力以赴。不断增进互信,不断激活制度的力量,相信医患关系终能走向融洽,实现共赢。

(文章来自:《 人民日报 》2016年01月18日 05 版 作者:王石川)

我的观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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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(8)
  • 9楼

    j****6:愿逝者安息吧!一路走好

    回复2016-01-21 15:58:03
  • 8楼

    y****9:医闹也是中国特色之一!

    回复2016-01-20 13:29:06
  • 7楼

    H****2:讲理的话就没有医闹了,来闹的人不是来讲道理的

    回复2016-01-19 23:57:44
  • 6楼

    i****e:以前是以自己的毅力抵制金钱的诱惑然后呢?小干部都贪污上亿!现在要以礼服人,然后赔偿几百万!我去……

    回复2016-01-19 10:40:53
  • 5楼

    h****5:逝者安息。一路走好!

    回复2016-01-19 09:18:21
  • 4楼

    s****g:看看啊,愿逝者安息吧

    回复2016-01-19 02:37:22
  • 3楼

    z****y:对于中国人,什么都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贪婪!就算全民医保了,可还是会有医闹,因为有闹才有钱。只有法律的强迫,全民素质提高,懂得自尊自爱,知道合理合法,才能根本解决问题!

    回复2016-01-19 00:16:12
  • 2楼

    i****a:全民医保才可以终止医闹,国外已经证实了,不信可以试试

    回复2016-01-18 22:00:08